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1.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及时履行报备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3.社会影响较小;

4.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1.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

2.3万元以上11.1万元的罚款。

4.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