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1.立案后及时配备相应人员;
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3.社会影响较小;
4.其他情形。
1.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2.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