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 检测机构中执业

1.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

检测机构中执业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2.社会影响较小;

3.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5000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