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单位未对电梯层门钥匙、电梯轿厢内操纵箱钥匙和电梯启动钥匙实施统一管理

1.违法行为

电梯使用单位未对电梯层门钥匙、电梯轿厢内操纵箱钥匙和电梯启动钥匙实施统一管理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涉及的特种设备较少;

2.立案后改正;

3.社会影响较小;

4.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1.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罚款;

2.并可对主要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2200元以下罚款。

4.法 律 依 据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未对电梯层门钥匙、电梯轿厢内操纵箱钥匙和电梯启动钥匙实施统一管理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电梯使用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主要负责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