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主办者未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逾期不改正

1.违法行为

农贸市场主办者未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逾期不改正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2.立案后改正;

2.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较小;

3.社会影响较小

4.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处以1000元以上3700元以下罚款。

4.法 律 依 据

《苏州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农贸市场主办者未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