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违法发布涉及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行为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首次实施此类违法行为;
2.销售量较少;
3.及时改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
4.未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
处5万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广告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具有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保健功能。
《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发布其他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