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前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
在海关发现违法行为之前,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
罚基为漏缴税的,不满30%;罚基为货物价值的,不满5%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