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 报告

1.违法行为

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

报告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未按规定报告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法 律 依 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5.实施主体

市、县级市(区)气象主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