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1.违法行为

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2.不予处罚条件

单位已自行发现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且已落实保证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4.实施主体

消防救援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