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岗位未依法分设、分离;将集中采购项目转委托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违法;
2.主动改正或者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六十九条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