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

1.违法行为

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

2.不予处罚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理的;②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

3.法律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4.实施主体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