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的
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取水能力每小时50吨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后可以按照下限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