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肥料包装上标签残缺不清的

1.违法行为

肥料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肥料包装上标签残缺不清的

2.不予处罚条件(需同时具备)

1.肥料产品合法;

2.能够提供该肥料产品对应的合法合规肥料标签以及使用说明书;

3.及时改正;

4.未造成危害后果。

3.法律依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七条

4.实施主体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市(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