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
1. 经营主体具有相关营业项目的《营业执照》;
2. 经营的动物为宠物(仅限犬、猫);
3. 经营的动物未满三个月龄;
4. 买卖双方已逐只签订买卖协议;
5. 及时改正;
6.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条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市(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