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
1.初次违法;
2.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
3.及时改正;
4.危害后果轻微。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等,处1万元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三条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市(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