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肥料包装上未附标签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1.违法行为

肥料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肥料包装上未附标签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2.减轻行政处罚条件(需同时具备)

1.初次违法;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1万元以下罚款

4.法 律 依 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七条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市(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