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劣兽药的

1.违法行为

经营劣兽药的


2.减轻行政处罚条件(需同时具备)

1.履行了查验义务;

2.具有相关进、销台账;

3.违法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

4.危害后果轻微。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没收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罚款


4.法 律 依 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市(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