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1.违法行为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2.减轻行政处罚条件(需同时具备)

1.立案前相关部门已受理相关许可申请或者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但未超过半年;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处货值金额5倍以下罚款


4.法 律 依 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市(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