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1.履行了查验义务;
2.具有相关进、销台账;
3.及时改正;
4.危害后果轻微。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罚款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市(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