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农产品的

1.违法行为

销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农产品的

2.减轻行政处罚条件(需同时具备)

1.初次违法;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下罚款

4.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和第七十四条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市(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