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之规定向购卡人提供章程、签订协议、提示告知
首次发现违规,在限期内改正的。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