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1.违法行为
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2.不予处罚条件
在限期内改正的。
3.法律依据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4.实施主体
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