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1.违法行为

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2.不予处罚条件

在限期内改正的。

3.法律依据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4.实施主体

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