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

1.违法行为

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

2.不予处罚条件

首次实施此类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3.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五十一条 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实施主体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各市(区)电影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