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农药、兽药以及其他依法需要审查的广告未标注审查批准文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农药、兽药以及其他依法需要审查的广告的审查批准文号;
2.及时纠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九条第四款 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农药、兽药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应当明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违法事实清楚,当场可以查实,且当事人及时改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 (四)已取得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农药、兽药以及其他依法需要审查的广告的审查批准文号,但未标注的。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