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或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未依法标注

1.违法行为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或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未依法标注

2.不予处罚条件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

3.法律依据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本办法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规定,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责令改正;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4.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