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2.经营额较小;
3.危害后果较轻;
4.社会影响较小;
5.其他情形。
1.责令改正或者关闭;
2.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9.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