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2.违法所得金额较小;
3.危害后果较轻;
4.社会影响较小;
5.其他情形。
没收违法所得;
2.处5万元以上9.5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