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备案,拒不改正

1.违法行为

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备案,拒不改正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立案后改正;

2.危害后果较轻;

3.社会影响较小;

4.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1.5万元以下罚款。

4.法 律 依 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