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

1.违法行为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违法所得金额较小;

2.危害后果较轻;

3.社会影响较小;

4.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1.没收违法所得;

2.3万元以下的罚款。

4.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