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1.违法行为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及时改正;

2.社会影响较小,或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损害;

3.在自有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关注度低,点击量较小;

4.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3万元以下的罚款。

4.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