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1.违法行为

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造成轻微的人身、财产损害;

2.社会影响较小;

3.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1.没收违法所得;

2.并处1万元以上3.7万元以下的罚款。

4.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