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1.违法行为

出厂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立案后改正;

2.社会影响较小;

3.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1.责令停止制造、销售;

2.2万元以上7.4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4.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