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具备特种设备生产条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特种设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1.立案后改正;
2.社会影响较小;
3.其他情形。
1.责令停止生产;
2.处5万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一)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