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照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使用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特种设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1.违法行为

未依照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使用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特种设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2.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1.立案后改正;

2.社会影响较小;

3.其他情形。

3.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1.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

2.1万元以上3.7万元以下的罚款。

4.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5.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