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管局 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4项)

1. 查封、扣押涉嫌未在广告中表明出处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2. 查封、扣押涉嫌未标明专利号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3. 封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计量器具新产品。 4. 查封、扣押涉嫌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5. 查封、扣押涉嫌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6. 查封涉嫌从事无照的场所和查封、扣押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 7. 查封、扣押涉嫌广告用语用字未按规定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8. 查封、扣押涉嫌发布农药广告未将广告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9. 查封、扣押涉嫌发布兽药广告未将广告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10. 查封、扣押涉嫌超过审批有效期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11. 查封、扣押涉嫌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12. 查封、扣押涉嫌房地产广告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与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13. 查封、扣押标签、说明书违法的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14. 查封、扣押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但未在商品上标注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物品